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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1-07-30 15:56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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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1年7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确保审计工作前进的正确方向。全区审计机关坚持以“查病”和“治已病、防未病”为目标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加强项目质量把控,不断推进审计管理、组织方式、技术方法等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大数据审计广泛运用,预算执行、扶贫、经济责任和民生等审计均实现项目关联结合、成果信息共享共有10审计项目获审计署表彰,7个审计机关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共审计了20619个项目,累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547亿元,通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847.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3702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45项,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有效发挥审计服务宏观决策、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广西审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机遇。

    ——新发展阶段形势任务对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大于挑战。广西“十四五”规划和纲要明确了“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主要目标,提出了“两个高于”的发展要求,部署了“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的战略举措。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广西发展的新特点、新使命、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审计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广西“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新时代赋予审计工作新职责新使命。党的十九大做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要求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组建审计委员会,全面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分析各领域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审计理念、思路方法、组织管理、制度机制等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审计治理现代化,促进“十四五”时期广西审计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广西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审计全覆盖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审计成果的质量、层次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审计作用发挥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仍有差距;审计工作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审计事业发展需要;审计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审计组织方式需进一步优化。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力补短板,推动新时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四个突出特点”和“四个新”总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着力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广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把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辩证关系和核心要义,找准审计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持续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递进深化,推动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等政策环境与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适配性,推进重大开放平台、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形成开放发展新格局,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让人民生活幸福就是“国之大者”的民本思想,审计要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增效,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根本,推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力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

    ——坚持系统观念、改革创新。胸怀“两个大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审计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研究式审计,深入研究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发展重点,重大经济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等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提高审计的宏观意识、全局观念和辩证思维,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政治性、前瞻性和系统性。要把促进改革发展作为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的主旋律,坚持用改革的视角发现问题,以改革的思路推动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审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三)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总体要求,更好发挥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制度优势。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始终把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做到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努力推进广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坚持逐项逐条对标对表落实。着力加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保障机制。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全力推进新时代审计法治建设,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对审计机关权责清单及通用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厘清审计权力边界,未纳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不得作为行政权力实施。完善审计法规规范,严格遵循上位法,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审计法治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优化审计管理与组织。不断推进审计改革创新,理顺各领域审计的职能职责关系,优化审计工作流程;从审计计划源头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后评估、审计整改、审计成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改进和优化审计管理和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盘活用好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成效。

    ——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统筹各级审计力量,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作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根本遵循,不断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加强审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做好广西“十四五”时期的审计工作,必须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好审计机关对推进广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作用。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促进政策落实为目标,强化全区“一盘棋”工作思路,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跟踪审计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推动项目化管理,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类专业审计项目的重点内容。加大对中央和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揭示有关地方和部门在推动落实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政策措施实施的实际情况,促进重大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和落地见效。

    ——深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聚焦“十四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把握跟踪审计重点领域,选取全局性的重大经济政策或资金量大、项目多、时效性强的宏观调控政策开展专项审计,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审深审透。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制定相关规划及配套政策情况,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着眼于实现政策意图、提高资金绩效和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等方面情况,揭示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各类专业审计项目与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的统筹。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在组织开展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投资、经济责任、涉外等审计项目时,应当关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政策跟踪审计报告。提升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成果的总结运用,推动我区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五)财政审计

    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推进建设现代财税制度为目标,加强财政审计力度,推动实现财政制度科学、实施规范、运行高效、总体安全、保障有力,促进更好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围绕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结果,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与财政资金直接相关的政策目标、投资项目、重大任务的落实和推进情况,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管理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深入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关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关注财政收入质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化解和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按照“分类审计、部门穿透、动态监督、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开展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改进完善大数据审计方法,采取部门自查自纠与审计重点核查相结合,举一反三,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通过推送部门预算执行大数据分析疑点,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效率。对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重点评价部门重大项目和重点事项绩效管理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进一步推动部门强化“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管理责任。

    ——强化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围绕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工业振兴、科技、文化旅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促进完善我区转移支付制度和重点专项资金提质增效。

    ——聚焦政府债务审计。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重点关注我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化解和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健全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遏制我区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推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在项目执行期内开展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国外贷援款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绩效情况,以及债务管理情况,促进提高项目质量和外资使用效益。

    (六)经济责任审计

    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尽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和权力规范运行。

    ——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任中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与预算执行审计、民生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有效对接。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以及社会关注程度高、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级次、不同地区(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地区(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和效果,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以及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

    ——高质量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各项要求,把握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考虑历史情况,着眼长远发展,准确界定责任,力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鼓励干部探索创新、担当作为。

    ——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办法,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合力。及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审计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开展整改督查,推动落实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七)资源环境审计  

    依法对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开发利用情况,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情况,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级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及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重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资源环境专项资金的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加大资源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生态强区建设决策部署,关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产业绿色发展等实施情况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揭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推进补齐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短板和弱项,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和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八)企业审计

    以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目标,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监管部门的审计。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制度,提高审计项目安排频次和覆盖面,加强企业审计业务建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直属企业审计定点联系制度,指导市县开展定点联系工作。强化大数据环境下企业审计能力建设,探索构建企业审计领域数字化审计模式。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审计。围绕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关注资产质量、经营管理、国有资本投资收益、不良资产处置、存量盘活以及债务规模、风险防控等情况,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绩效和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

    ——加大国有企业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重点关注国资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科研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审计。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等改革重点领域,持续追踪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

    ——开展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围绕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境外资产和项目安全完整、经营绩效、国际化经营和管控能力等情况,促进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规范、高效运营。

    (九)金融审计

    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推动金融深化改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审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况审计。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持续关注金融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的风险状况,促进健全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处置、问责的制度体系,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审计。围绕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关注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公司治理及内部管控等情况,促进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

    ——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围绕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开放,重点关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及融入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政策情况,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促进金融机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推动广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十)农业农村审计

    以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乡村风貌发生根本性改观,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区为目标,加强对乡村振兴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的审计。

    ——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审计。按照自治区关于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能力提升等内容,重点关注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扶贫资产管理等情况,防止扶持力度减小变弱,积极推动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促进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实施情况审计。围绕自治区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科技兴农、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促进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有效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健康有序开展;促进重点帮扶县加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政策、机制的衔接转化,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和涉农资金统筹融合长效机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我区乡村振兴加快推进。

    ——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审计。中央和自治区把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审计聚焦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重点内容,关注政策落实和投资决策责任,以维护、实现农民现实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审查建设项目既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审计监督,在鉴证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合规性的同时,更好地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围绕群众利益科学规划发展项目。

    (十一)民生审计

    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推动民生领域相关改革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促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加强对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加强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减负、稳岗、扩就业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就业创业补贴、帮扶困难人群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稳岗返还政策等相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推动落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化解产能过剩安置职工、易地扶贫搬迁户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

    ——深化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围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社会保险统筹提级、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付费方式改革、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等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防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促进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

    ——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兜底保障政策和应急体系建设等审计。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优抚安置、彩票公益资金、捐赠资金、优抚安置、应急救灾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申请、审核、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构建综合救助格局,促进特殊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到位,推动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全区应急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风险。

    ——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改革情况审计。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和住房分配使用,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建立全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重点群体住房困难。

    ——加强教育增量提质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围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补齐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及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差距大等短板情况、职业教育改革、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改革,推动实现科教兴桂、人才强桂的战略目标。

    ——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和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围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重大疫情防控等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分级诊疗体系等建设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促进健康广西建设、健康产业发展,促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有效配置。

    (十二)公共投资审计

    以服务党委、政府投资重大政策决策为目的,推动广西“十四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落实为目标,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

    ——加强和深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交通运输能力提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数字经济发展、重大生态环境修复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环境保护等情况,促进广西“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及相关政策落实,提高投资效益。探索对新型融资模式公共工程的审计,促进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

    ——加强对宏观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围绕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重点关注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集中投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短板领域,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十三)狠抓督促整改,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完善审计整改机制,促进“治已病、防未病”。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和制度规定,适时推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整改严肃性。

    ­——夯实整改基础工作,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列出问题具体表现、违规性质、法规定性依据、整改具体要求、整改时限等要素。完善审计整改台账,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按期追踪审计整改进展和结果,从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审计整改,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及时性、到位率、效果性。

    ­——明确整改工作责任,提高审计整改真实性。被审计地方和单位对整改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要督促其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要督促其指导本系统的整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审计机关对整改工作负有跟踪督促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要从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审计整改。对已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保证审计整改真实性。

    ­——加大协同联动力度,促进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协同督查机制,加大与人大监督、巡视巡察、政务督查的协同力度,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制度,促进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促进一片规范”的综合效应。

    四、全面推进审计治理现代化

    (十四)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固树立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不断提高全区审计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健全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全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审计工作的领导,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实际,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察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议定事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建立定期“回头看”和报告、通报、问责制度,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意见等,审计机关要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要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全区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审计工作全区一盘棋,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和干部管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十五)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

    ——创新审计理念思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系统深入研究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出台背景、战略意图、改革目标等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政治性和前瞻性。转变审计思路,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注重解决问题,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根据审计实践需要,强化审计理论研究,推动审计理论、审计实践和审计制度创新。

    ——完善审计项目计划形成机制。加强审计计划管理,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更好发挥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的统领作用,确保更多的审计资源用于关注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立项研究,认真研究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发展任务,把握发展方向、改革要求、政策重点,找准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完善项目计划动态滚动调整机制,使项目计划更加贴近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期待。

    ——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促进审计资源调配与审计计划管理相统一,加大审计项目多角度融合与协同管理。统筹整合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以及内部审计、外部专家、社会审计等各方审计资源,根据需要对重大事项统一组织审计,采取交叉审、异地审、同步审等方式,做到上下穿透、区域协同。继续完善我区探索的三级联动组织模式,在多个业务领域推广运用。对政策性、技术性强的审计领域,如信息化系统、资源环境、社保等,坚持开门搞审计,开展跨部门合作,探索联合或合作审计,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效能。

    ­——完善审理机制,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始终把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审核复核审理工作流程,探索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质量控制方式方法,切实防范审计风险。积极推动审理业务模式由审后控制向全过程跟踪转变,以提升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全局性为落脚点,探索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提升审理工作效能。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优化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发挥检查和评优的指挥棒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强化审计作用发挥。树立整体系统思维,从统筹审计项目实施入手,推进审计成果统筹融合,在更宽范围、更深层次发现问题。从宏观角度加强对审计成果挖掘、提炼和综合分析,加大对经济治理领域共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分析力度,着力提升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成果应用水平,促进补齐改革发展中的制度短板、体制机制上的管理短板。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定期梳理共性问题清单,编制完善风险清单、典型案例,有效发挥审计震慑、警示作用。

    ——加大审计结果和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情形外的审计结果,一律依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逐步推进与其他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审计结果的风险评估工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虚假整改、敷衍塞责、屡改屡犯等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促进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强化底线思维,防范风险隐患。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准确把握我区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加大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强化对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促进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维护经济安全。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我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各单位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体制及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与内部审计机构间的协调机制,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审计人员交流学习等方面形成监督工作格局,探索开展内部审计质量专项检查,提高各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视程度,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促进各单位发挥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的基础性、源头性、预防性作用。

    (十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和践行审计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精神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场;践行脚踏实地、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始终保持对审计事业的忠诚和对审计职业的操守,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聚焦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要求,立足新时代开展审计工作必需的知识和能力,探索建立审计干部专业能力标准评价体系。构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引导审计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加强专业学习,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制定审计职业教育规划,建立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和分类、分层级、分岗位培训制度,推广审计案例教学应用,提升专业、精准培训培养的力度。完善审计实务导师制,通过以审代训等途径强化培训效果和提升业务技能。坚持在审计一线锤炼干部过硬本领,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严格按条件、程序开展干部考录、调任、聘任、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工作,严把干部入口关。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的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建立“老中青”培养梯队,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以专业技术类职位改革为契机,推动审计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的分类改革,有序推进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务职级晋升机制,推动建立量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十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审计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加大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力度。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细化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既在“八小时之内”闻令而动、令行禁止,又在“八小时之外”谨言慎行、严格自律。

    ——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围绕审计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法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为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坚强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推动党员干部将纪律规矩铭记于心,落实于行,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各级审计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制度,完善上审下、交叉审以及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增强纪律约束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让审计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学习、生活。

    (十八)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审计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出台行业审计相关办法、指导意见、操作规程等,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更加完备的具有广西特色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适时启动广西审计条例的起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完善审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持续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对审计机关权责清单及通用目录实施动态调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

    ——加强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等行为。坚持文明审计,秉持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相关方面的意见,考虑历史情况,着眼长远发展,实事求是、客观审慎地作出审计评价和结论。

    (十九)坚持科技强审

    ——提升信息化支撑业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的要求,加强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加快金审工程三期建设成果运用。持续优化审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坚持统一规划、以用为本,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不断完善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广西分中心建设,建设壮美广西·审计云,建成审计分析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审计,提升信息技术手段辅助审计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实行数据集中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数据安全,完善网络安全和运维服务保障体系,做好审计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强化数据规划和数据标准化,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持续推进数据标准化,不断完善审计行业基础数据库建设。

    ——加强数据资源分析利用,提升大数据审计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提高利用数据分析手段,提高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推进“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审计机关内部以及上下审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共用,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联动业务协查机制。

    (二十)切实抓好规划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凡是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部门和单位,行使公共权力、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都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引领广西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根据形势需要和规划实施情况,可适时对规划实施进行监测评估和调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强化组织领导,从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强化对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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