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由自治区审计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审计厅部门网站(http://www.gxaudit.gov.cn/)全文公开,并已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8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00333,电子邮箱:gxsj200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2014年以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总结分析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上年工作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布置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不断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信息、依法受理申请、依法作出答复。
(二)狠抓贯彻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审计工作性质,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及内部机构职责,人事任免、考录招聘,应急预案、应急常识等基本信息;二是审计资格考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三是审计政策及法律法规等行政政策信息;四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公告等重点领域信息;五是工作动态、社会公益等基层政务信息。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年内,对本厅研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制度进行逐项梳理,规范工作流程、机构、职责,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程序,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新闻报道水平。我厅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内外网的相关栏目进行了整合,将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厅部门网站分别托管到政府统一平台和广西互联网中心,网站软、硬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厅部门网站、内网作为政务公开的窗口、发布信息的平台和与公众交流的桥梁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我厅还适时通过采写专题报道、新闻稿件等形式,主动在《广西日报》、《中国审计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了相关宣传稿件,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截至12月31日,我厅通过厅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新闻媒体等途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一)扎实做好我区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和公告的信息解读工作。1月23日,我厅在南宁召开了我区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媒体通气会,向与会的中直、区直单位人员和人民日报广西分社、新华社广西分社等7家中央驻桂媒体及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等4家广西主流媒体的主要负责人、记者通报了我区政府性债务审计的重要意义、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以及债务资金发挥的积极作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等结论性观点及相关解读材料,为审计结果公告取得应有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3月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审计厅2014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24号),将我厅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转发全区各市各部门,向作为管理相对人的各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公布,保证了各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4月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将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通过自治区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和获取,对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审计结果的公告工作。7月22日,我厅及时将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作了公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根据2013年审计项目实施情况,把河池至都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013年度跟踪审计结果、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以及10个国外贷援款审计报告等28个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在我厅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从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看,我厅2014年度公开的审计结果是2013年公开的审计结果数量的2倍,审计结果公告数量的扩大,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我厅还高度关注被公告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整改的公开情况,要求相关审计组加强与被公告单位的沟通、联系,促进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并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透明度。
(四)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部署和要求,我厅及时在厅部门网站公开了我厅2013年的部门决算及2014年的部门预算情况,并详细公开了我厅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报表以及相关的报表说明,细化说明了2014年我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情况
2014年,我厅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项工作,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各个环节的流程的制度、机制。年内,我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四、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审计结果公告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信息的及时了解。二是审计公开的渠道还比较窄、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与群众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我厅实际,2015年,我厅将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提高审计监督成效的重要抓手,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以更好的成效取信于民。二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自治区、审计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创新审计政府信息公开手段,拓宽审计公开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抓好结合,重点推进。针对当前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公众获得信息和实现社会多种功能主要载体的实际,切实加快推进“金审三期”工程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加强我厅网站建设,借助网络的信息流动性和传递快捷性,保证审计信息公开的公用性与透明度,提高审计信息公开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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