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自治区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涉及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本部门保存、制发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对外公开。2021年,自治区审计厅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公开了审计监督检查执法结果48项(其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公开公务员招录、干部任免等人事类信息的相关文件27件,非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文件11件。
(二)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受理了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予以办结,并对申请人进行答复,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1年受理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6件,按程序按时办结6件,办理结果令申请人满意,未产生相关投诉问题。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新闻及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信息的归档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关口,确保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确保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得公开。
(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抓好主动公开类别的政府信息公开,并在网站实现在线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规定开展查漏补缺,弥补工作中的不足,确保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全部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积极接受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考核管理,强化沟通联系、协调协作,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做法,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审计厅作为审计执法监督机关,职权范围不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不存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同时,在政府信息处理工作中,不对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相关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把握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促公开、促规范;二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开放活动,拓宽公开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审计工作,以开放促监督、促透明,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七、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高度重视,加强研究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关于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仍不够细化明晰,工作中一些文件或相关政府信息是否需要公开把握得不够准的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已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四)统计信息;(五)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九)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通过网站在线受理方式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有待加大,需进一步研究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以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已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和机制保障,根据新实施的《条例》,及时完善配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健全完善了厅网站信息发布与保障制度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公开渠道主要限于本部门网站平台的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已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广泛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开放活动,通过新闻发布方式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审计工作,以开放促监督、促透明,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相关疑问,请与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8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4923566,电子邮箱:sjtbgs@sjt.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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