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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20-10-14 20:00     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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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10: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邀请自治区审计厅一级巡视员陈勇新、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莫晓敏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薛彬主持。


    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0年10月14日10:00


    地 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自治区审计厅一级巡视员 陈勇新


    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莫晓敏


    主持人: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薛彬



    10:00


    薛彬: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内部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9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第138号政府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自治区审计厅一级巡视员陈勇新先生,请他为大家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莫晓敏先生。首先,请陈勇新先生作介绍。


    10:04


    陈勇新: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审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2020年8月1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2020年9月19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工作规定》的基本情况。

    首先是介绍一下制定《工作规定》的背景。

    国家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我区的内部审计工作,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要求要抓紧推动建立健全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或办法,使我区内部审计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国家审计署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也作出了具体部署,并于2018年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这个规定指导下,我们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作规定》,是我区第一部专门针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定的政府规章,填补了我区地方内部审计立法的空白,对于进一步促进广西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06


    陈勇新:


    第二是介绍一下起草《工作规定》的过程。

    2019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后,自治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即着手研究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工作规定》的起草准备工作,并按立法要求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联系,联合成立了以双方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工作规定》列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面上改革任务清单。3月,《工作规定》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经过严格规范的立法程序,8月17日《工作规定》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后,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定。9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第138号政府令,《工作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10:09


    陈勇新:


    第三是介绍一下《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

    《工作规定》全文共七章四十条,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结果的运用、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和附则。

    总则这一章,主要是对我区内部审计工作的适用范围、定义、政府和单位职责、经费和独立性保障等予以明确。

    机构和人员管理这一章,主要是对各类型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区分,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体现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职责权限和程序这一章,主要是通过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主要权限和审计工作实施程序,力争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理顺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规范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行为,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控。

    结果运用这一章,主要是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单位。

    指导和监督这一章,主要是对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的方式予以明确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责任追究这一章,主要是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等开展责任追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开展。

    附则这一章,主要是规定了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和施行时间。   

    《工作规定》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因为时间关系,我简要介绍到这里,下面,我愿意就《工作规定》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0:10


    薛彬:

    感谢陈勇新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0:13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本次出台的《工作规定》有什么亮点?谢谢。



    莫晓敏:



    《工作规定》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科学界定了内部审计的概念。《工作规定》第一章明确了内部审计概念的四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是依法属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审计内容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方式是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审计目的是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二是加强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凡是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这是《宪法》总纲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体现。

    三是充分赋予了内部审计职权。《工作规定》在第三章中赋予内部审计机构的13项职责既涉及宏观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又涉及微观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既包括运行中的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又包括风险管理情况审计。14项权限则保障了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的需要。这些条款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

    四是明确了结果运用机制。《工作规定》第四章明确内部审计应当加强与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等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是加强了责任追究。为了保证《工作规定》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能切实开展,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者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审计机关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10:16


    南宁日报记者:请谈谈如何做好《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谢谢。



    陈勇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工作规定》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既是新时代广西审计监督工作全覆盖的基本保障,也是广西各级单位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依据,更是社会各界认识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契机。为确保《工作规定》顺利实施,自治区审计厅将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导、开设培训班、编印《工作规定》单行本、召开研讨会、开展解读活动等措施,促进各单位及人员准确把握《工作规定》的内容和精神,使有关领导干部了解《工作规定》要求,带头贯彻执行《工作规定》,自觉开展内部审计监督。二是推动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普法和对内部分审计指导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认真按照《工作规定》明确的职责和方式,加强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工作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全区内部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0:20


    中国改革报记者:本次出台的《工作规定》适用范围是什么?谢谢。 



    陈勇新:

    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作规定》在第一章第二条中明确了本规定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大家可能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不好理解,我解释一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的要求,审计机关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所以第一章第二条中也明确了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凡涉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其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都属于内部审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同时,由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根据自我约束和自身管理的需要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必要予以引导、鼓励和支持,因此,在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此适用范围既规范了内部审计的活动范围和工作方式,也为深化本地区内部审计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10:23


    消费日报记者:请进一步介绍一下《工作规定》起草过程的情况。谢谢。



    陈勇新:

    2019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后,自治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即着手研究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工作规定》的起草准备工作,并按立法要求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联系,联合成立了以双方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工作规定》列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面上改革任务清单。3月,《工作规定》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后,我厅即按要求向自治区司法厅报送了立法工作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4月27日,我厅将《工作规定》送审稿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公开征求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单位的意见,为期30天。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我厅会同自治区司法厅进行了认真研究,合理意见均已采纳。5月下旬,我厅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的立法专家论证会会议。7月,我厅相关人员和自治区司法立法人员赴区内部分设区市开展立法调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厅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对《工作规定》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8月,按照立法程序,自治区司法厅完成审查修改工作后,形成《工作规定(草案)》,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8月17日《工作规定》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后,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定。9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第138号政府令。


    10:27


    广西日报记者:请从实际工作方面,谈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必要性。谢谢。



    陈勇新: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区内部审计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工作领域,增加审计内容,完善内部管理,维护单位经济秩序和国家资金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区内部审计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从我们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被审计单位违法违纪违规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有些单位还比较突出。一些问题如,经济决策程序、手续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实,资金资产管理混乱,损失浪费等,屡查屡犯,屡禁不止,而且多数问题都是发生在所属二、三级单位。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些单位领导内控意识淡薄,单位内控机构和职能设置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力,甚至是缺失。存在这些问题,除了单位的原因外,在政府这个层面立法滞后,对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缺乏法规规范也有关系。因此,亟须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规范。此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工作规定》,有利于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提升自我监管水平,更好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0:28


    薛彬:

    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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