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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8年01月1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政发〔2017〕73号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2018-01-16 15:56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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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对自治区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编制和优化,现公布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因此次公布的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内容较多,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f.gov.cn公布,不再以纸质形式印发。

    三、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权力依法依规、权责一致、高效便民、公开透明运行。

    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广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动态调整。

    五、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应当统一纳入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附件: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部门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部门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民宗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审计厅、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粮食局、金融办、人防办、地方志办、测绘地信局、移民工作管理局、糖业发展办、档案局、公务员局、国家保密局、网信办。

    相关稿件: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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