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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成文日期:2018年09月18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审纪〔2018〕184号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2018-09-27 15:24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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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强化高压反腐态势,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关键节点,再次重申双节期间廉洁纪律,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各处室、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起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开展廉政谈话、组织警示教育等形式,提前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早部署、早提醒,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节日期间,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大廉洁纪律方面监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廉洁纪律,坚守纪律红线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双节期间,厅机关纪委要紧盯两节重要节点,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责任追究,对四风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营造廉洁过节的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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