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02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审办〔2019〕21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5日 |
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根据厅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等实际情况,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巡视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苏海棠 厅党组书记
主持自治区审计厅党组、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秘书处。
联系柳州市、桂林市审计工作。
眭国华 厅长
主持自治区审计厅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南宁市、崇左市审计工作。
李早春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工作,负责定点扶贫、联系县域科学发展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处、涉外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派出发展计划审计处、派出教育科学审计处、派出文化体育新闻审计处、机关工会、机关纪委、审计培训中心。
联系梧州市、贺州市审计工作。
陈勇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派出交通建设审计处、派出工商质监审计处、机关服务中心、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内部审计师协会。
联系河池市、来宾市审计工作。
何国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工作。分管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电子数据审计处、派出政法审计处、派出资源环保审计处、派出经济贸易审计处、派出旅游民族事务审计处、审计信息中心、审计科学研究所、审计学会。
联系防城港市、钦州市审计工作。
黄 伊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派出民政社保审计处、派出农业水利林业审计处、派出卫生计划生育审计处等工作。
联系贵港市、玉林市审计工作。
桂忠才 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主任(局长)
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工作,负责审计厅所有审计业务报告、审计要情、审计移送转送、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核把关和规范工作,审计厅与自治区纪检监察、巡视、检察、公安等部门之间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协调事宜,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和自治区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协调。主持经济责任审计局工作, 分管审理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联系北海市、百色市审计工作。
黄仁兴 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覃格知 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李早春副厅长分管定点扶贫、联系县域科学发展和意识形态、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派出发展计划审计处、派出教育科学审计处工作。
协助联系梧州市、贺州市审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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