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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提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发文字号:桂审办函〔2024〕10号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提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2024-01-30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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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编号:S020232415)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现随函报送自治区审计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请审阅。同时,我厅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厅网站公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职责范围,落细落实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印发的文件(主动公开类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其变更,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招投标,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以及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积极接受和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做好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加强分析研判、积极主动沟通、回应合理诉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并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给予申请人答复,同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制度,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关口。做好本部门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制度,确保及时发布信息,以及发布的信息不出现明显的各类原则性错误和其他错漏。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自治区审计厅部门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功能定位,切实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注重网络安全防范,保障本部门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同时,通过部门微信辅助渠道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接受相关业务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机制,加强涉审舆情监测预警,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公开了审计监督检查执法结果4项(其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公开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公务员招录等信息的相关文件17件。职能范围不包含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未产生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具备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并公布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2023年度未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作出决定,未产生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作出决定的相关信息。不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未产生收费项目情况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共受理申请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厅办公室和电子数据审计处协调配合进行在线受理,并转至职能业务处室拟制答复意见,经厅办公室、综合处、审理处等审核、厅领导审签后,以政府信息告知书的规范文本形式书面回复7名申请人,并辅之以电话沟通的方式告知回复内容。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及结果令申请人满意,未收到申请人投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情况,以及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情况,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处理结果情况方面的信息,保持多年来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良好纪录。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部分重大政府信息内容的解读宣讲有待深化。针对存在问题,我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方法,加大新媒体融合手段,通过长图、视频等灵活多样的样式,增强政策解读的直观性、可读性,提升公众政策知晓率,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审计厅作为审计执法监督机关,职权范围不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不存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政府信息。同时,在政府信息处理工作中,不对任何公民个人、组织、机构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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