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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成文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文字号:桂审报〔2018〕16号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8-03-06 17:53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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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号)的要求,我厅认真总结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厅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审办法发〔2016124号)的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有序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审计,尽责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年来,全区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5488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350.75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485.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挽回(避免)损失和核减投资额20.7亿元,提出审计建议8057条,被采纳5411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2项。其中厅本级完成审计项目111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114.54亿元,其中违规金额312.46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99.49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234个。

    (一)扎实推进政策跟踪审计,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自治区四大战略”“三个定位” “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注重反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着重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情况,揭示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金融改革政策落实、精准脱贫政策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措施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措施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21个,涉及问题金额535.7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00多条,有效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全面深化财政审计,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学校)等463个单位进行预算或决算审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251.82亿元,其中厅本级审计了15个部门,查出问题金额584.8亿元。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效益提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完成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4101个,审计项目投资额2901.78亿元,核减投资额43.4亿元。其中厅本级对公路建设、民用建筑、水务建设、内河航道整治等47个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四)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完成对65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金额821.86亿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金额7.71亿元,负主管责任金额143.47亿元,负领导责任金额670.67亿元。

    (五)加强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了20个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医疗保险基金、2016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查出问题金额624.99亿元。

    (六)深化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推进美丽广西建设,2017年全区共对67名领导干部,其中厅本级对梧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进行了审计,推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加强国有企业和外资项目审计,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隐患。厅本级对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进行审计。认真组织开展审计署授权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12贷款项目的审计。

    (八)加强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和处理事项213移送处理人员158人,涉及金额14.59亿元,其中厅本级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和处理事项61件,移送处理人员120人,移送处理金额7.37亿元,较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利剑”作用。

    (九)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提高审计监督实效。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超过90%。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市县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享受保障待遇、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得到整改。其它各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在积极整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积极完善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制度。为贯彻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纠正处理地方政府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函》,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对现行有效的自治区、市、县(市、区)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关共清理涉及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规范性文件7篇,其中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6篇,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篇;各市、县(市、区)共清理涉及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规范性文件155篇,其中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15篇,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0篇。为适应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规范内部管理,厅本级开展各项工作制度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管理办法等18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广西审计机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立项工作操作规程(暂行)等17项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发文字号、统一发布等5项制度,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修订的报审工作,起草并推动出台了广西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与审计机关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67号)要求,对我厅负责起草和实施的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由我厅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年已完成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余篇,废止规范性文件18篇。

    三、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厅以审计业务决策、人事任免决策、重大财务工作决策为重点,严格遵循规范程序进行决策,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坚持经过合法性审查,主动公开决策结果。在原有《自治区审计厅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自治区审计厅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了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科学民主规范决策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厅继续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新成效。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自治区审计厅印发了《广西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广西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等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要求。为提高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的查办效率,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在总结审计案件线索发现和案件查办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并积极与纪委监察机关、公安厅、检察院沟通,加强建立起案件查办的协作配合及信息共享机制,已起草《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待与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接后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印发。不断完善审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1期,参训人数3150人次。继续与南京审计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大力培养审计专业人才、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选派266人次参加自治区党校等部门的培训班学习,268人次参加审计署的业务培训班。全厅公务员全部完成网络学习培训任务,全区750多名审计干部完成审计网络学习培训任务。通过培训学习,有效促进干部队伍依法审计能力提高。

    五、强化对审计监督权的制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我厅注重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一是积极参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受自治区政府委托,我们将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与被审计单位一起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二是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审计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设计的实施清单、廉政风险点、运行流程图、申请书空表、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全面编制和审核,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针对市县审计机关权责清单存在权力类型划分不一、权力事项长短不一、权力事项名称不一致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推动实现全区审计机关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已完成了厅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并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完成了14个市和所辖县(市、区)审计机关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探索审计公告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落实审计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公告项目范围涵盖了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审计,民生资金审计,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类型。主要公告了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六、建立健全复议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厅注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行政复议有关规定,提高自身行政复议办案能力,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明确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组织检查组对厅本级和14个市审计局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并抽查28个县(市、区)审计机关的274份审计项目档案。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处理处罚事实清楚、审计定性准确、引用法规适当,准确告知被审计对象救济途径和救济期限,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体推进了全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完成的审计项目中,行政执法合法、公正、文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全区未发生1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因审计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程序不当、处罚不公正、执法行为不文明规范、执法制度不严等引起投诉并被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责令纠正案件

    七、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我厅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明责、督责、追责的责任链条,切实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先后召开4次全区性会议、3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开展审计廉政回访,对42个政府投资跟踪审计项目实现全覆盖。厅领导班子对各市审计局和厅机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共约谈109人次。认真落实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要求抽查核实报告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节假日期间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建立审计项目会审制、审计公开制、监督回访制,形成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和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八、加强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我厅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将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一季一法”,每次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一部法律,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投资工程项目决算的依据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知识进行解读,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加大对市、县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全区审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推动了全区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审计署2017年度依法审计能力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发言。2017年1月,厅本级、来宾市审计局、武宣县审计局三级审计机关联动,在武宣县三里镇双龙村设立法治进乡村宣讲点,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脱贫攻坚”为主题,开展“五个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2017年10月,厅本级、桂林市审计局、兴安县审计局三级审计机关联动,以上一堂法治宣传课、设一个法治咨询点的“一课一点”形式在兴安县城中心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法治宣传的效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暖心的法治服务;四是根据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法制办的要求,组织全厅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2017年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新进审计人员和执法证到期人员参加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推进审计机关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公正执法意识。

    2017年,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二是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审计成果运用有待提高。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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