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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成文日期:2016年08月2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审办〔2016〕164号发布日期:2016年08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8-31 17:11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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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6年8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区审计事业赶超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广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广西审计发展规划。

    一、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广西“两个建成”目标,深入贯彻全区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脱贫三大攻坚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加大创新、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期间,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职,以更高的标准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全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始终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新任务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大局,自觉将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审视和把握审计工作,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审计质量。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坚持推动改革、鼓励创新。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注重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制度完善和深化改革。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审计事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坚持“一盘棋”整体推进全区审计工作,加强政策指导,整合各类资源,协调多方力量,充分挖掘潜能,构建有利于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良性机制,实现全区审计工作的整体推进、共同发展,使全区审计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三)发展目标。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在全区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改革发展、促进依法治桂、推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的统筹规划,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进全区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形成依法独立、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全区审计机关组织体系。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实现各层级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推动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对依法属于广西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跟踪审计。

    ——建立适应现代审计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通、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审计铁军。推进全区审计职业化建设,探索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形成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管理制度。

    ——深入推行“一体化”的综合审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符合广西审计事业发展的综合审计模式,在审计内容、范围、资源整合、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好紧密承接、深度融合,逐步形成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民生审计一体化,形成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一体化,形成审计一线作业与后台数据分析、审计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一体化,形成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促进整改与推动问责一体化,形成惩治腐败与促进廉政、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促进公平正义与推进民主法治一体化,提高全区审计监督水平。

    ——全面推广应用现代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逐步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由局部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由静态审计向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审计相结合转变、由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转变、由微观审计向微观与宏观审计相结合转变,提升审计效率。

    (四)主要任务。围绕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坚持依法查处重大违法乱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决策失当、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履职尽责和依法行政;坚持及时揭示和反映重大风险隐患、重大管理漏洞、重大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保障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突出以下方面:

    ——坚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更加关注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项目落实情况,更加关注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享发展。

    ——坚持推动法治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关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反映法律法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着力促进依法治桂。

    ——坚持推动深化改革。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关注改革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关注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改革进程中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动长远发展的意见建议,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发展。

    ——坚持推动政策落实。围绕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始终关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协调发展。

    ——坚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始终坚持绩效理念开展审计,综合研判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推动脱贫攻坚。着力关注全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落实情况,更加关注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产业的效益审计,促进全区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坚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绿色强区、生态惠民的战略部署,始终关注生态经济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情况,促进全区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维护经济安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关注财政、政府债务、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关注引进外资使用的安全和质量,推动开放发展。

    ——坚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持深查源头、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报告结果。更加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健全案件线索的移送处理机制,深入研究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推动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二、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审计科学发展

    (五)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持续开展对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向,突出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审计重点。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关注各地各部门是否根据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规划及配套政策;是否确立工作目标、线路图和时间表并加以分解细化,明确职责;规划和配套政策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整改问责。

    ——加大推动制度创新力度。根据中央、自治区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积极关注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政策制度修订完善情况,促进及时建立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地方法规和部门制度,推动及时清理完善。

    ——加大推动深化改革力度。积极关注有关部门和地区是否及时修订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制度规定,促进及时建立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取得实效,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定。

    (六)财政审计。以推动深化财税改革、促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增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保障公共资金高效使用为目标,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切实增强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和建设性。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每年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以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绩效性为核心,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情况、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探索预算执行分阶段组织实施审计,促进各级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用财,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加强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楼堂馆所”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及政府采购情况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尽责,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地方税务部门重点税种和税制改革推进情况、税收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征收和管理情况、“营改增”等重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全区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推动各项税收政策落地生根,发挥效益。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围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审计,对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跟踪审计,促进提高公共投资和公共资源管理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着力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建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加强对宏观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加强对宏观决策部门投资行为的审计监督,着重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在地方配套、项目执行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促进完善和规范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提高项目规划和投资分配的科学性、透明度,促进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探索对新型融资模式公共工程的审计。积极探索对公共工程代建制、工程总承包等新型工程管理模式,以及PPP、BOT、BT等融资模式公共工程的审计,重点关注建设项目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促进新型工程管理和融资模式健康发展。

    (八)金融审计。以促进加快全区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依法对全区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审计监督,积极关注全区金融领域的新业务和新动向,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加强对全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制定监管政策、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绩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地方金融风险监管的健全完善。

    ——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揭示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

    ——深化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审计,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密切关注全区金融机构运行情况,加大对金融服务、金融创新中重大潜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进完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九)企业审计。以促进全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全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国有资本的审计监督,推动深化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发展潜力、防控重大风险,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履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职责。通过科学制定项目计划,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摸清全区国有企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长时间未经审计、从其他政府部门移交国资委管理、以及涉及国企改革重组等的企业,将企业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相结合,促进审计成果的共享和利用,注重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加强审计组内部、被审计单位及审计专家组的沟通和反馈,提升审计效率和效果。

    ——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检查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持生态环境、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及完成重大任务等情况,密切关注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国有经济实现综合性、系统性和战略性转变。

    ——监督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特别对国有资本投入较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促进企业严格规范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资本运作、产权交易等“三重一大”事项,推动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密切关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等改革重点领域,持续追踪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正确把握和及时反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改革措施和相关制度调整、完善和发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推动国有资本收益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十)民生审计。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加大对扶贫、“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际效用。

    ——加强扶贫审计。加大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督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推动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促进提高脱贫实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加强涉农审计。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加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村土地制度、耕地保护及轮作休耕、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相关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社会保障审计。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揭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深化住房保障资金审计,加大对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符合全区实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有序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审计,推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维护社会公平。

    ——加强教科文卫等领域审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入手,促进规范资金管理、落实政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绩效。及时反映相关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加强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审计有关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有关项目的建设推进情况,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资源环境审计。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依法对土地、矿藏、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全面审计,促进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对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等重要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监督检查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特别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着力揭露和查处违规审批、低价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无序开发、破坏浪费国有资源,落实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和资源保护制度不到位,危害资源环境安全和风险防控能力等重大问题,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促进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对山水林湖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情况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江河流域整治、水土保持、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揭露查处工程建设管理、涉林涉水政策贯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扩大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适合全区特点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分类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方式方法,坚持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主,积极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确保效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中长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提高任中审计比例,推进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建立健全审计对象资料库,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立足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着力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重点揭示和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依法作为、有效作为。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全面提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适应性、审计报告的实用性、审计分析的建设性,做到审计结果可用、好用、管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联动机制,将审计结果纳入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的程序和处置机制中,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对现行的审计评价、结果运用、审计对象分类管理、项目计划管理、经济责任审计指南等制度或规范及时进行修订或完善。分类别研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程序、评价、责任界定和成果运用等。积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问效问责、任前告知等方面的制度或规范,与时俱进构建与现实工作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

    (十三)涉外审计。以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为目标,着力整合外资审计资源,拓宽外资审计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利用外资项目的审计力度,提高外资审计质量。

    ——继续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国外贷援款项目在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提高全区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继续开展对外履约的公证审计,防范履约风险,维护国家信誉。全面推进涉及环境、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外贷援款项目的绩效审计,促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关注新兴国际金融组织总体发展战略与业务开展情况,促进广西外资利用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三、夯实各项基础,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十四)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以增强审计监督独立性、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为目标,创新审计资源配置、业务管理和结果运用等机制,促进全区审计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建立健全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干部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等制度规定,重点在领导干部任免、人员管理、项目计划、资源统筹调配等方面加强领导。根据全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部署,尽快形成一套较为规范、有效,适合广西实际的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的制度和模式。

    ——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审计对象数据库,推进项目计划信息化管理,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有重点、有成效的全覆盖。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市、县(市、区)审计项目年度计划报批、备案制度。

    ——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统筹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融合与衔接。编制大型审计项目审计指南和工作指引,加强审计现场科学管理,探索形成规范、高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改进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报告机制。强化审计结果综合运用,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层次和水平。

    ——加大审计结果和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公布相关审计结果和信息,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运用新闻媒介,讲好审计故事。注重研究媒体发展态势,办好审计机关所属媒体,强化新兴媒体运用,提高宣传质量、效率与深度。

    ——健全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加强对审计机关监督的办法,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监督,定期主动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等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坚持阳光法则,提高审计工作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统筹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建立社会审计机构资质分类管理数据库。制定并完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和保密规定,合理购买社会审计服务。

    (十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按照新时期“五好”干部标准,坚持以品格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健全有效管用、科学系统的审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和使用机制,全面提高全区审计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提高复合型领军人才比例,全区审计人才总量、素质、结构与审计事业发展整体需要基本适应。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审计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应对复杂情况和破解难题的领导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防“七个有之”。坚持以“一把手”建设作为重点,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等结构。

    ——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审计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锻造政治品质优良、业务素质精通、纪律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进一步提升全区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面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有计划地安排有发展潜力领导干部到关键岗位、艰苦环境锻炼,提高审计干部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制定并完善审计职业化建设实施细则。建立符合审计职业特点、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加大审计人才引进力度,实行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制定并完善聘任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和分类、分层级、分岗位培训制度。紧密结合审计工作需要和审计干部成长需要,科学设计教育培训课程、教案和培训班次。建立培训师资库,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出一批精品培训课程和精品辅导教材。探索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推动审计职业教育与国民教育高度融合。

    (十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抓实抓好,强化全区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落实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完善审计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联动、五个共抓”工作格局。坚持抓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开展相结合,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完善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制度,发挥党组织在审计现场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加强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规范组织制度,增强审计机关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强化党内民主和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重点,把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和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六进”活动。

    ——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加大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审计组廉洁从审操守的现场监督,注重发挥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作用。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十七)加强审计法治建设。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不断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体系,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规章。根据全区审计工作发展实际,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及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制定或修订各专业审计领域的审计指南。推动出台规范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政府规章或指导意见。

    ——健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分环节、分层级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加强审计法制和审计审理工作,配齐配强审计审理人员。优化审计复核审理审定流程,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和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坚持文明审计、客观公正,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不能超越职责权限、超越自身能力、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逐步退出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十八)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广西审计数据中心和数字化审计平台,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大幅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助力形成独特的“国家审计云”,全面提高全区审计机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加大数据集中和整合力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与管理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到2020年实现对全区经济社会各类主要信息数据的全归集。积极推进各类数据的整合和标准化,按照审计署规定的标准、方式和要求统一集中管理,构建广西审计大数据中心,继续完善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广西分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存储、数据调度、数据综合分析、数据综合服务的能力。逐步实现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升数据利用价值。制定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完善审计数据灾备中心建设。

    ——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积极应用“云计算”、数据挖掘、模拟仿真、智能分析等新兴技术,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对各领域、各层级、各系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增强判断评价宏观经济、感知经济风险等方面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信息安全为重点,加大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

    ——完成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制定统筹推进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数字化的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模拟仿真实验室、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审计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信息化,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全过程数字化。基本建成一体化信息综合服务支撑保障体系。

    (十九)加强和改进审计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审计发展规律,着力深化审计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研究。突出审计应用理论研究,着力解决全区审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增强审计理论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拓展审计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总结升华审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形成理论和制度,为审计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深化审计理论研究创新发展。准确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刻理解审计工作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领域的理论研究。重点研究财政、金融、企业、投资、民生、资源环境以及经济责任等主要被审计对象改革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现审计理论研究与审计实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努力推出一批有效管用、业内影响较大的研究成果。

    ——加强审计科研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全区各级审计科研机构管理,规范课题立项、过程控制和结题评审工作,提高组织开展重大课题攻关能力。探索建立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数据库,吸纳一批审计理论研究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培养青年审计研究人才,以及一大批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和审计实践经验的研究骨干。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研讨,引导群众性理论研究活动广泛开展。

    ——推进审计决策咨询智库建设。整合区内和周边地区审计科研资源,加强各级审计科研所、学会、理论研究会等科研机构建设,搭建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不同科研机构之间的密切协作机制,注重发挥审计智库服务决策的作用。

    (二十)加强审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立足广西区位优势,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大局,综合研判审计发展趋势前沿,着眼面向东盟等国家,加强审计理论研讨、业务开展经验的合作交流。以先进地区、先进经验为坐标,加强对外学习、交流与合作,扩大广西审计的影响力。通过着力解决影响全区审计发展的深层次障碍,采取有力举措弥补发展的短板,切实提高全区审计整体水平,力争达到全国审计系统中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四、抓好规划实施,全面保障贯彻落实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组织领导,最大限度调集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凝聚各方共识,形成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整体合力,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二十二)明确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每年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阶段性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成效指标,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责任,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十三)加强督查反馈。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跟踪监督检查机制,细化阶段性考核和效果评估办法。定期对规划执行的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反馈规划执行情况和调整、完善执行措施,确保规划符合形势发展和新的政策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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