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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审办〔2018〕38号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13 17:50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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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审办〔2018〕38号

    各市、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现将《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度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3月2日

    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度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文明审计,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要求,按照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具体安排,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主题联学、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大家学思践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丰富内涵和精神要义。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紧密结合本单位、本人思想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在学习中提振精神状态,在学习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运用网络、板报、微信、微博和杂志等多种形式,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理论研讨方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深入挖掘各级审计机关贯彻落实的各项举措和生动事例,积极展现审计干部特别是一线审计人员学习贯彻的典型事例,强化向审计署、自治区等相关网站和媒体报送选题素材,展示审计人员的良好风貌,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

    (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积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更加有效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创新审计理念,聚焦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聚焦促进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客观求实、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审计事业新局面。

    二、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工作:

    (五)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认真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密切关注相关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优化营商和发展环境,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完成、“放管服”改革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等情况,聚焦落后产能退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房地产去库存等精准发力。围绕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密切关注营改增全面推开、减税降费、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绩效等情况,推动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促进财政资金更多向“三农”、创新驱动、民生改善等领域倾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重点关注科技体制创新、企业科研投入、科技经费管理、科研人员薪酬等情况,促进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双创”新发展。重点关注“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方面制度构建、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情况,促进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顺利推进。

    (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加大对行政审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涉企税费征管等优化营商环境事项的审计力度,聚焦“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制度性交易成本、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举措等情况,及时揭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找准政策落实的“中梗阻”,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促进提高行政效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完善政策制度。在审计中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促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其他市县审计机关也要在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中重点关注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

    (七)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工作。把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予以密切关注,聚焦各级人民政府各种形式和渠道的举债行为和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领导干部任期内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督。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在地方政府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搞准口径、摸清底数、分析结构,重点关注地方政府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促进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八)扎实开展扶贫审计。把扶贫审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持续开展扶贫审计。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的意见》,在年度安排的审计项目中增加扶贫专项审计比重,凡是能够结合扶贫资金审计的,尽可能将扶贫资金审计内容列入各类审计项目中同部署、同审计。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密切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消除不利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体制制度机制障碍。揭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数字脱贫”“材料脱贫”“虚假脱贫”现象,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挥霍浪费以及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推动追责问责,促进精准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实现。

    (九)扎实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大气、水、土壤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短板”和“弱项”入手,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矿产开采开发、土壤污染和沙漠化治理、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海洋生态保护情况等,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促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审计署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意见,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以及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环境污染状况,选择重要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开展审计。拓宽工作视野,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提升,做好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衔接,客观完整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积极推动问责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十)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方针,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统筹结合,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做到“一审多果”“多果共用”。遵循“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深化审计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干事。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重大项目协调、重要事项通报、重要工作配合和执纪问责等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运行机制。做好新修订的中央两办《规定》的培训、学习、宣传和贯彻,及时废止、修订与新的两办《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配套的制度规范。

    (十一)深化财政审计。加强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财政支出绩效,存量资金整合,行政运行成本支出,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税收征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情况等审计,继续加大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力度。以监督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关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执行和绩效情况,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中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推进落实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精心做好“两个报告”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十二)深化民生审计等各项审计。突出抓好扶贫专项审计,持续加大对社保、三农、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围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关注民生政策贯彻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不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进一步查找和消除审计的盲点弱项,不断拓宽思路、深入分析研究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规律及问题根源,聚焦反映制度衔接不畅、制度机制设计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发挥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深化企业审计,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要求,加大国企国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法人治理结构、经营业绩真实性、自主创新等情况,着力推动国有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安全、规范、高效,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职尽责;深化金融审计,围绕防控金融风险,重点关注信贷资金流向、信贷资产质量、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揭示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扎实开展投资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审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稳步推进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从单一工程造价向全面投资审计、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的“三个转变”。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关注政府投资规范、安全和效益以及项目投资管理主体责任,抓好投资决策、资金管理、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等关键环节的审计,着力反映投资管理不善、重复建设、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推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做好外资运用审计工作,在对外提供审计公证、维护国家对外履约信誉的同时,重点关注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及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促进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贷款协议、财经法规,完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审计力度,重点关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情况,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各项审计都要紧紧盯住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权力运行等重点环节,加强对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防范和遏制腐败的建议,推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为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积极发挥作用。

    三、坚持全区审计一盘棋

    (十三)切实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上级审计机关在开展好自身业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审计法规政策的解读,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机关的重大事项、审计结果、交办的重要任务、重要人事变动、审计干部违纪违法、紧急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按照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全面实行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上级审计机关述职报告工作制度。  

    (十四)优化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围绕审计全覆盖,实行分类管理、科学立项。统筹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科学规划中长期审计项目。强化年度审计计划立项调研,与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接,与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督查事项并行。加强审计计划的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加强与下级审计机关的沟通,避免交叉重复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备案。

    (十五)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坚持全区审计机关“一盘棋”,加强对审计力量、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的统筹整合,整合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以及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强化审计组人员调配和优势资源的互补,充分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合力,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加强审计机关之间、审计组之间的沟通交流与配合联动,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建立完善资源整合模式下的业绩评价考核办法,打破区域、处室界限,所有参审单位共享项目成果,形成合力,保障审计工作总体目标实现。

    (十六)认真完成统一组织审计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的统筹安排,认真完成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扶贫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外资运用审计及粤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在全国、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中,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确定审计重点、统一控制审计质量标准。各级审计机关除做好全国、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外,还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本地区审计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要严肃揭示问题、全面如实反映问题,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十七)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等相关规定,各级审计机关要明确负责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将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审计机关与内审协会的联系,搭建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交流与对接平台,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各市审计机关根据管理、服务本地内部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建内部审计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四、稳步推进审计制度改革

    (十八)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立足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加强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审计署的部署统筹实施好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审计队伍思想稳定、审计业务及其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五、加强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十九)坚持依法文明审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依法依规不断完善审计相关操作程序,进一步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文明审计意识,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既坚持原则,又能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水平,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谨细致、以理服人,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二十)完善审计制度体系,继续清理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积极配合政府修改完善相关审计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审计权力运行、审计质量控制、机关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认真清理涉及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与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退出力度,不参与项目决策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等管理活动,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认真梳理目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及时、顺利退出。同时,积极做好汇报及宣传工作,切实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二十一)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认真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强化方案制定、现场实施、复核审理、定性处理、审计报告、审计信息、促进审计整改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审计组长要切实履行审计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审计,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应审尽审、审深审透。加大审计审理力度,优化审理流程,建立差错退回机制,防范审计风险,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审计质量情况检查和指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屡(通)报屡犯的进行约谈,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审计质量和成果量化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全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全国优秀审计项目的推荐工作。

    (二十二)加强相关基础建设。创新审计宣传方式方法,讲好审计故事,弘扬正能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加强审计理论研究,确保审计科研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审计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指导,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加强审计服务保障,把工作做细、做实。认真抓好国家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机关后勤服务等其他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二十三)积极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广西金审工程三期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和批复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动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更改,确保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市、县审计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分散化、独立化的管理方式逐步进行整合,逐步实现集中式规范化管理。

    (二十四)完善数据归集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把数据采集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持续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加强与市、县审计机关数据共享,研究数据共享的方式和途径,提高数据运用的便捷性。认真做好数据的标准化入库,强化数据保密安全管理,加强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存储、使用、备份等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二十五)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深化审计信息化应用,不断优化调整计算机审计模式,拓展推广大数据技术在财政、社保、扶贫、自然资源资产、政策落实跟踪等各行业审计中的运用,积极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加强审计分析模型构建,统筹规划和利用各项审计经验、成果等资源,开展信息化建设考核评比和举办全区审计机关计算机成果演示会,促进审计成果普及、共享。努力建设专家型人才队伍,完善业务指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大数据分析能力的培训,有针对性的举办符合各审计项目开展的计算机应用培训班,重点培养一批地理信息系统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十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做好全区审计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审计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运行、存储和备份的正常工作。尽快完成网络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严格排查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设备。加强软硬件国产化和正版化内部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七、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新时代对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要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着力提升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打造审计铁军,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二十七)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职业荣誉感。加强对审计干部的理想信念、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审计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先进事迹,争先创优,争做审计良好形象的展示者、宣传者、践行者。开展审计机关第五届“审计四手”先进人物和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开展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评选活动。重视对青年审计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激发青年干部珍惜职业、珍惜团队、珍惜时代的自豪感。

    (二十八)正确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眼新时代新要求,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不断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学历、不唯年龄,把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在基层一线、在重大项目、在任务艰巨的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重视和加强对业务骨干的系统培养,建立健全审计项目主审的激励竞争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审计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和分类、分级、分层、分岗位培训指导制度,注重运用网络、视频等现代化手段,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效率。继续加大对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训和培养,结合审计实践需要,开设“审计大讲堂”,建立分级分层集中培训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审计机关,切实增强审计干部宏观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努力提升审计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三十)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推动《广西审计人事管理系统》在全区审计机关的投入使用,坚持严字当头,抓实纪律规矩的执行约束,用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抓实干、探索创新之风,不断提高谋全局、抓发展、带队伍的本领和能力。审计干部要着力提升执行力,敢负责,勇担当,肯钻研,重实绩,在促进审计事业新发展中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审计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加强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审计干部始终正确对待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时刻牢记廉政纪律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审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教,推动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落实好审计署党组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举措,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十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审计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践行责任承诺,层层压实责任和传导压力,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报告、廉政约谈、县级审计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等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十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按照《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和一线,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坚决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十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强化党性原则,抓好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测评和考核工作,主动加强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准确掌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下大气力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三十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开展符合审计职业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廉政回访机制,强化对审计现场的廉政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灵活运用批评、约谈、通报、处分等方式执纪问责,开展审计项目廉政回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审计干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处理。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和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三十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把党的基层组织向审计工作最前沿延伸,加强党小组、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组织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好三级联动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围绕加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三十七)继续打造全区审计机关文明单位群体。巩固审计厅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并在创建工作内涵和质量上持续推进。加强审计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指导和协调,打造更多更好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先进群体。积极与基层审计机关、城市社区、军警机关、扶贫联系村等开展各项文明共建活动。完善审计机关文化建设,拓展各种机关文化载体,挖掘和激发审计机关的优良传统、优秀品质和良好作风,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认真开展巾帼奉献、青年志愿、廉政文化、工会活动等丰富多彩机关文体活动,落实人文关怀,讲述审计故事,深化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

    十、做好定点扶贫脱贫工作

    (三十八)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做好新一轮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工作队队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做好贫困村扶贫脱贫、产业扶贫、扶贫搬迁等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帮一联”(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开展扶贫慰问、调研走访、宣传宣讲等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和完善县域经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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