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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日期:2018年03月09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8〕18号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8-03-22 17:15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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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9日

    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自治区审计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确定的审计工作职责和审计署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有关安排,结合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文明审计,为我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中心,结合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事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区域经济安全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坚持滚动计划,突出重点。对所有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轮审。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部门、重大项目的审计力度,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三)坚持统筹联动,质量优先。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加强资源统筹整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需要依法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创新审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确保审计质量。

    三、目标和重点工作

    全区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和统筹推进各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等情况;重点关注高速公路、重大水利设施、“一带一路”重大项目等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二)促进打赢三大攻坚战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扶贫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开展全区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粤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关注地方政府举债情况,揭示和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关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揭露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和作风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完成。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等情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按照审计署授权开展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重点关注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政支出绩效、存量资金整合、行政运行成本支出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财务管理的不断规范;重点关注国企国资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科技创新等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部署,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聚焦“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举措等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审批、经营要素供给保障、融资服务、涉企税费征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等内容,及时揭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五)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决策和重要目标任务完成、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四、计划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审计。

    2018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统一部署)。

    (二)财政审计。

    1.自治区本级财政审计。

    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的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自治区民政厅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2)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3)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4)自治区体育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5)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6)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7)玉林师范学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3.专项审计(调查)。

    (1)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署统一部署)。

    (2)上林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县、凌云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田阳县、昭平县、龙州县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署统一部署)。

    (3)全区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审计(全区统一组织实施)。

    (4)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三)资源环境审计。

    2个设区市委书记和市长,2个县委书记和县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署统一部署)。

    (四)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确定。

    (五)企业审计。

    1.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2.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3.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4.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5.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审计署授权)。

    1.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北部湾城市发展项目(续审项目)。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西南边境城市发展项目(续审项目)。

    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百色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续审项目)。

    4.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南宁职业教育发展项目(续审项目)。

    5.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梧州城市发展项目(续审项目)。

    6.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来宾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续审项目)。

    7.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续审项目)。

    8.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柳州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续审项目)。

    9.世界银行贷款桂林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续审项目)。

    10.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百色职业教育发展项目(续审项目)。

    11.意大利贷款广西钦州学院引进北部湾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培养基地相关设备项目(新增项目)。

    (七)公共投资审计。

    1.广西老年大学和广西老干部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审计(续审项目)。

    3.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4.1288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5.南宁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6.柳州港官塘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7.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8.右江鱼梁航运枢纽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9.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0.滨海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1.贵港二线船闸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2.百色至靖西高速公路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3.钦州市大榄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14.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5.长洲水利枢纽三四线船闸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6.六景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7.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8.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19.南宁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0.灌阳至全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1.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2.贵港到合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3.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4.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5.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6.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7.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8.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29.自治区政协委员活动会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30.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31.梧州环城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续审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作。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力配合、共同协作完成好2018年各项审计任务。加强审计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计划执行。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完善审计操作程序,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审计处理等行为,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审计计划的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强化上下级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的衔接,加强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合作,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

    (三)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聚焦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积极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精准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模式,促进“精准审计”。认真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强化方案制定、现场实施、复核审理、定性处理、报告编制、信息报送、整改跟踪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和整改结果公告。认真提炼总结审计发现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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