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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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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2 10:35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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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2、对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投资与建设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3、对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投资与建设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4、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处罚。

    5、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罚。

    6、违规行为制止。

    7、封存账册资料与违规资产。

    8、财政预决算审计。

    9、行政事业审计。

    10、《审计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

    1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2、金融审计。

    13、企业审计。

    14、社会保障审计。

    15、外资运用审计。

    16、经济责任审计。

    17、专项审计调查。

    18、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19、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20、审计整改专项检查。

     

    附件1:责任清单.pdf

    附件2:权力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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