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需求,初选项目。审计机关通过了解、掌握、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政策动态,走访有关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内部机构和下级机关意见等,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初选审计项目。
——对初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和其他重要事项。重点研究以下内容:一是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主要业务等情况;三是相关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结果;四是相关的信息系统及电子数据情况;五是管理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六是以前年度审计情况等。
——对初选项目进行评估,综合确定备选项目及优先顺序。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是每个项目的重要程度,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关注程度、资金和资产规模等;二是项目风险水平,评估项目规模、管理和控制状况等;三是审计能够达到的预期效果;四是审计的频率和覆盖面;五是对审计力量等资源的需求情况。
对必审项目,审计机关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
——结合审计机关可用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经审计机关审定后,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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