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机关依据《宪法》规定设立,由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组成。
——审计署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在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设有25个派出审计局,在全国中心城市设有18个特派员办事处。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有些省级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也设立了派出机构。
——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根据其《基本法》,设立了审计署;台湾也设有审计机构。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