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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知识与保密知识

    国家安全知识与保密知识

    2016-04-27 16:04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法规处     作者:林津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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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学习?

    (一)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等等。任何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均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10个方面。

    (二)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更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三)作为中国二十一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都有了飞越式发展,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从没有停止过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他们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等各种各样的旗号,继续对我国进行政治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甚至煽动支持“台独”及其他民族分裂势力,破坏祖国统一;另一方面,他们利用我国扩大开放、引进外资、合作共赢等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与此同时,国内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也极力寻求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支持,与其相互勾结,进行破坏和捣乱。

    二、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是什么?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如台独分子一直没有放弃“两个中国”的梦想,达赖喇嘛也在境外成立了流亡政府,东突厥势力也在国内大搞破坏、谋杀、爆炸等活动。

    (二)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接受了间谍组织的任务,是否进行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或其他破坏活动,只要参加了间谍组织,即构成了间谍犯罪。未参加间谍组织,却接受了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的任务,也不管其任务实现与否,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一般指在未参加间谍组织,也没接受其代理人任务的情况下,主动为间谍机构窃取、刺探、收买、提供情报。不管情报是否到了间谍手中,都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三、如何正确认识国家安全的形势?

    (一)境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西方国家在发展对华关系的同时,继续推行“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他们相互勾结,利用我国政治、经济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面临的各种困难,伺机在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

    (二)境外敌对势力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号,宣扬西方的价值观念,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我中青年知识分子极力进行西化、分化和弱化。一方面,他们利用各种文化活动和学术交流,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多方位接触、拉拢高校人员,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培植亲西方势力。如:一些西方国家驻华使馆和驻华机构,经常以多种节日举办宴会、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等活动,广泛邀请我国各界人士参加,其间大肆散布“民主”、“自由”、“人权”等西方价值观念,他们利用学生、专家、学者、以探亲为名,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宣扬西方物质文明,对青年学生施加影响。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对我国进行心战宣传。如:向我国高校及科研院所邮寄反动宣传材料,极尽污蔑、诽谤和挑拨离间,极力诋毁我国内部的政策,妄图在我国内部制造纠纷;西方一些国家电台不仅加大了对华的广播频率,延长了广播时间还增加了广播内容,采取歪曲事实,挑拨煽动的手法,企图在我国制造思想混乱。近年来收听西方电台的人数逐年增加,且确有一些人在思想上起了变化,崇拜西方的“文明”、“自由”,而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不满。

    (三)隐蔽的间谍情报人员,采取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等方式,对我进行煽动、窃密、策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一是通过社会活动,广泛接触有关人员,套取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秘密;二是利用办理出国手续的机会,向我国人员刺探内部秘密;三是利用一些人的不健康心理,以帮助出国定居,提供经济担保,奖重金或施以小恩小惠等手段对我人员进行收买利用;四是利用参观、旅游、观光等搜集情报;五是策反我内部人员,然后派遣回来进行间谍情报活动;六是利用亲属关系窃取秘密;七是打着“科技没有国界”的口号,以先进的科研条件,优厚的物质待遇为诱饵,拉拢腐蚀我出国留学人员为其卖力。

    (四)个别人丧失国格和人格与境外敌对势力有联系,受其唆使,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遥相呼应;有的担任非法组织负责人,有的还进行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少数出国人员缺乏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经不起各种各样的诱惑,与国外敌对势力勾结,做出有损国格人格的事,自觉不自觉的为敌人帮了忙服了务。

    四、为什么要进行保密知识教育?

    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按其秘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按其工作对象分为:科学技术保密、经济保密、涉外保密、宣传报道保密、公文保密、会议保密、政法保密、军事军工保密、通信保密、电子计算机保密等。

    有国家就有秘密,就需要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上至国家机关,下至单位、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与国外组织或外籍人士的交流、合作更加广泛,这同时也意味着增加了更多的失密、泄密的机会,因此,保密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国外一些谍报组织和人员经常利用参观、旅游、讲学、合作研究等各种借口在国内游荡,伺机对一些科研技术,科学成果进行窃密、收买。一些意志薄弱人员,禁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帮助谍报组织进行窃密活动,造成重大科研、科技泄密,经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五、造成失密、泄密的因素有哪些?

    (一)新闻出版工作失误造成泄密。国内新闻泄密案件占整个新闻出版泄密案的一半以上,特别是在科技、经济方面,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境外的一些中国问题专家在谈到搜集中国情报的方法时,认为主要手段就是分析研究中国的报刊和出版物。境外谍报组织广泛收集我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刊物、官方报告、人名通讯录、企业电话号码簿以及车船、飞机时刻表等,经过选择让专家分析研究。美国中央情报局把凡是能弄到手的每一份共产党国家的出版物都买下来,每月约有20多万份,他们认为,所需要情报的80%可以从这些公开的材料中得到满足,称之为“白色”情报。

    (二)违反保密制度,在不合适宜的场所随意公开内部秘密。主要表现在接待外来人员的参观、访问、贸易洽谈之时,违反保密制度,轻易地将宝贵的内部秘密泄露出去。

    (三)不正确使用手机、电话、传真或互联网技术造成泄密。一些谍报组织借助科学技术成果,利用先进的间谍工具进行窃听、窃照、截取电子信号、破获电子信件等获取机密。

    (四)保密观念不强,随身携带秘密载体造成泄密。有些保密观念不强的人,随意将一些秘密资料、文件、记录本、样品等携带出门,遇上丢失、被盗、被抢、被骗,很快就会造成泄密事件。

    (五)保密意识淡薄,或无保密意识,有意无意把秘密泄露出去。有些保密意识淡薄,缺乏保密常识的人,不分场合,随意在言谈中或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或秘密事项,或炫耀自己的见识广博,不料“道者无意,听者有心”,不经意造成泄密。

    (六)极少数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被谍报组织拉拢腐蚀出卖国家秘密。

    六、如何防止失密、泄密?

    (一)学习保密常识,接受保密知识教育,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既要对外开放,扩大对外交流,又要确保国家机密不被泄露,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克服那种有密难保、无密可保的糊涂认识。

    (二)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接触交往过程中,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要么回避,要么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不要随便涉及内部的人事组织、社会治安状况、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

    (三)在与境外人接触时不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直接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

    (四)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填写境外人员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

    (五)在新闻出版工作中,注意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机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查手续。不得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六)自觉遵守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在通信中谈及国家机密,不在普通邮件中夹带任何保密资料。

    七、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一)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三)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你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

    (四)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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