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在2019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中,如有愿意告知受访者联系方式的,请牵头处室按照信访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答复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沟通答复工作。
三、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各牵头处室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跟踪、评估,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各配合处室要积极配合牵头处室完成整改工作,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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