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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审计厅2014年度工作绩效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2014年度工作绩效情况

    2014-12-09 10:48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     作者:秦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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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法治,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截至11月底,全区审计机关共安排审计项目5192个,已完成审计项目363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66.35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291个,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8件;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83.31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21.83亿元;核减投资额24.9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473条,被采纳2715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1项。其中,审计厅本级今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17个,已完成审计项目80个,其余项目大部分都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现正处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阶段;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55.94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415个,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4件。机关党建、效能建设等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厅机关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自治区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审计厅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审计署记三等功一次,“厅赴柳州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组”获全国性债务审计公务员集体嘉奖;厅机关党建工作在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一)积极跟进对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把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各项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情况纳入重点审计监督内容,以推动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资金分配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资金增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8个自治区部门和高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组织有关市、县审计机关实施对桂林、梧州等12个市及部分县(市、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

    (二)积极跟进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重大经济决策、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试点工作。年内,全区共安排对571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积极跟进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监督。从关注国家和自治区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评价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关注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关注项目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为切入点,扎实做好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1月底,全区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2805个,审计金额1278.72亿元,核减投资额(工程款)24.96亿元。

    (四)深入开展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圆满完成了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任务。审计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不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优化”、“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具体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我厅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批转各市和相关部门,要求有关单位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积极跟进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的监督。加大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扶贫、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对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及学前资助资金、陆地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等10项民生及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针对2013年审计署对我区靖西、环江、龙胜等县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情况审计揭露的问题,厅本级根据自治区领导指示,对马山、宁明两县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情况展开审计调查,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审计调查情况。

    (六)切实做好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完成了审计署授权我厅公证审计项目共9个,公证审计项目总投资额247.69亿元,其中利用外资78.22亿元,审计查出问题金额4.84亿元。

    (七)切实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严格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与昆明特派办的协调、配合,从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抽调600多名审计人员,较好地完成了土地审计任务。

    二、着力加强审计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一)着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突出查摆和整治“四风”、“六病”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建章立制,整改成效明显。制定了《审计厅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重点、要求和目标;先后举办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班、全区审计机关处级正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区县级审计机关新任审计局长培训班等;继续与南京审计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和合作培训,举办审计专业函授本科班、工程项目审计方向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进修班、计算机审计业务骨干精修班、投资审计专业进修班,并组织17个业务培训班,大力培养审计专业人才和领军人才。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学习吴天来先进事迹,举办了“青春的价值”道德讲堂暨——“我为审计献青春”演讲比赛活动,激发干部职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精神。厅机关干部刘彩飞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二)大力加强审计质量建设。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各设区市、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主要领导进一步履行好直接领导审计工作的责任,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政府研究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时,注意听取审计机关的意见,并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审计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自治区本级和全区14个设区市、59个县区成立了新的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其中自治区本级、10个设区市、14个县区的专职机构领导实现了高配;全区共计新增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编制106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促进俭朴政府建设。在全区审计机关部署开展“审计质量建设年”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的意见》和《审计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机制,强化审计计划、方案制定、现场实施、复核审理、定性处理、审计报告、促进审计整改、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落实各环节的责任。组织力量,对全区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质量检查,并开展全区优秀项目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三)创新审计方式和资源整合坚持把有关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纳入财政、投资、金融、企业、外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扩大审计在资源环境保护领域的覆盖面,促进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工作格局形成。结合实际对区、市、县审计机关力量和社会审计力量进行整合,有效增加一线审计人员数量。

    (四)积极主动做好审计服务工作。在依法履行审计职能的同时,注意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困难问题。在对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该项目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存在大量违章“抢建、扩建”房屋,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问题,及时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并经过当地政府的多方努力,该问题得到解决。目前,该工程进展顺利,确保了“西江亿吨黄金水道”战略部署的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施工。在跟踪审计河池至都安、靖西至那坡、南宁外环3条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时,因部分路段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未及时解决,被拆迁户阻拦施工,严重影响3条高速公路如期完成。我厅及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提出了审计建议。经自治区督查室督查,反映的24个征地拆迁问题,已全部解决19个,部分解决3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协商解决。目前,上述3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均已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的80%以上。在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中,审计组抽查了4个质量控制点,其中2个点压实度检测数据不合格,及时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对路基压实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了工程质量。

    (五)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全区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把审计文化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开展道德讲堂、读书交流和文艺演出等活动,充实审计人员生活,陶冶审计人员情操,取得良好成效。9月份,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第十五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全区审计机关共有11个单位受到表彰。

    三、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中心组学习,专题分析审计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调整领导分工,驻厅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切实把职能聚焦到主业上来,全力抓好审计厅和全区审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针对个别县级审计机关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全区审计机关,提出具体要求。

    (二)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召开全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全国审计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精神。认真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的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党课和警示教育活动,厅主要领导亲自作授课辅导。

    (三)认真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活动针对审计执法工作周期长、环节多、执法权力分散等特点,我厅从规范各环节权力行使着眼,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组廉洁从审暂行规定》,并建立审计项目会审制、审计公开制、监督回访制,进一步完善廉洁从审制度。先后组织两个督查组,到部分市、县开展审计廉政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认真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开展清理多占住房、整治会所歪风、整治纵酒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机,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检查,加强审计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四)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走进广西人民广播电台《阳光在线·厅长在线》直播室,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与广大听众进行了在线交流。在审计厅门户网站先后公告了《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201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河池至都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013年度跟踪审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2011-2012年住房公积金及其信息系统审计》等19个项目的审计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升审计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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