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年内,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唐仁健先后到我厅视察指导审计工作,均给予肯定。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2015年1-11月,全区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4014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35.93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424个;审计中发现一批违纪违法违规线索,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73件,其中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41件,移送处理人员141名,移送处理金额1.34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73.45亿元;通过上交财政、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归还原渠道资金促进增收节支20.69亿元;核减投资额29.29亿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34.71亿元,挽回(避免)损失6.0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246条,被采纳4180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1项。厅本级完成审计项目8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69.45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652个,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8件,其中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16件,移送处理人员119名,涉及金额0.30亿元。
(一)积极跟进对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年内,我厅持续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及时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关注政府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展和效果情况,以及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审计发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地方政府稳增长等政策推进力度不大等各类问题459个,其中113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化财政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奢华浪费建设以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方面审计。同时,注意结合新修订《预算法》的实施,进一步深化拓展预算执行审计。截至11月底,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335个单位进行预算或决算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46.32亿元。审计厅本级审计了22个单位,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53.60亿元。
(三)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坚持以“提高效益,促进发展”为目标,推动投资审计由关注项目建设结果向项目建设全过程与结果并重深化。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工程管理中的损失浪费;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概预算编制质量、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项目管理制度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渎职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完成政府重大投资审计项目3116个,审计投资额2075.66亿元,核减投资额29.27亿元。
(四)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把债务管理、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廉政建设等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和评价的重要方面,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情况,以及政府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中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落实、审批事项的职责履行情况等。探索研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办法,参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完善“绿色GDP”综合考评体系,形成政绩考核新导向,杜绝一切用生态换取“政绩”的行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促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权力公开透明。2015年全区审计机关计划安排审计828名领导干部,其中审计厅本级计划安排审计30名。截至11月底,完成了54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0.76亿元,应负主管责任问题金额72.54亿元,应负领导责任问题金额40.0亿元。其中,审计厅完成1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问题金额60.67亿元,应负领导责任金额12.67亿元。
(五)加强民生审计力度。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切实加大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对“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事项审计(调查)工作,从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抽调300多人,对我区29个国定贫困县2013年至2014年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努力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截至11月底,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完成民生审计项目17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8.52亿元,其中审计厅本级完成民生审计项目5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3.38亿元。
(六)加强审计整改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年初,下发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厅办公室每季度定期收集汇总全区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在组织完成“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后,及时下发《关于报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照2012年、2013年跟踪审计结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逐笔逐项落实审计整改。经统计,厅机关上半年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率达到80%以上。
(七)深入查找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着眼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和“经济卫士”功能,我厅始终把目光盯紧腐败高发领域、经济发展关键环节,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截至
二、着力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一)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审计发展基础。一是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厅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创新专题教育形式,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以解决审计干部队伍“不严不实”问题为主题目标,着力打造作风严实、勇于担当、无私无畏、敢于亮剑的审计铁军。厅党组书记和其他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分层次给干部职工上了专题党课;举办了以“践行‘三严三实’,彰显担当风采”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了党员意识,加强了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审计领导力量建设。
(二)改进技术方法,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立被审计单位(对象)数据库和审计专家库,提高AO和OA系统的应用水平;加快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加快推进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
(三)创新审计管理,整合审计资源。加强不同专业间的融合,打破分工界限,注重审计组人员能力和结构的优势互补,分别打造具备查核问题、分析研究、计算机应用、审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数据分析团队和审计一线团队。对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等涉及全局的重大审计项目,我厅在坚持统一审计方案、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公告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统一编组、扁平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
(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审计团队的战斗力。厅党组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活动。创新学习方式,持续举办“读书年”活动,积极开展网络学习活动;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审计一线,确保审计工作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落实到哪里;注重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警句格言“写、展、评、用”活动,在厅办公楼一楼电梯口设置“警句格言”展示屏,充分发挥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功能。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审计工作活力。一是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传承榜样力量,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养。二是构筑审计文化。各级审计机关将文化建设融入到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审计厅带头建立了审计文化大堂、审计文化走廊、审计文化书屋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三是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厅党组积极推进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促进全区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领域廉政风险防范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厅党组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年内,结合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全会和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厅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修订完善了审计项目送审制、审计项目会审制、审计公开制、审计回访制,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避免审计“放水”、“照顾”等问题的发生。建立完善了审计业务会议、审计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出差审批、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共29项,进一步强化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新机制。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审计组和审计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其他各项廉政纪律的监督检查,牢牢管住审计一线,促进审计干部依法文明廉洁从审。先后组织两个督查组,到部分市、县开展审计廉政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审计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厅监察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回访制度》,对2014年度的审计项目,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举报事项。截至11月底,未发现对审计组进行的行政执法投诉和举报的事项,也没有发生被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作出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