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2016年1-11月,全区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4027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28.99亿元(其中违规金额79.38亿元,损失浪费金额6.4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43.12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4728个;审计中发现一批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线索,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62件(其中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125项,移送处理人员629名,移送处理金额4.45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83.32亿元;通过上交财政、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归还原渠道资金促进增收节支18.98亿元;核减投资额36.92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2.37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667条,被采纳3025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6项。其中厅本级完成审计项目88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54.82亿元(其中违规金额23.30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1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30.36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731个,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8项。
(一)积极开展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我厅持续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落实效果等情况。重点关注政府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效果,以及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了自治区农民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其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审计发现并揭示了全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进度滞后、部分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不够、部分水污染防治设施未按期建成或损毁、部分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尚未落实和融资借款资金大量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368个,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02条,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进行整改,促进资金和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二)全面深化财政审计。重点关注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专项补助、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方面情况,促进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发挥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三公”经费支出和政府债务管理等重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学校)等323个单位进行预算或决算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50.44亿元,其中厅本级审计了13个单位,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7.17亿元。通过审计,客观综合地反映全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一批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三)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关键时点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分阶段、有重点地实施跟踪,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概预算编制质量、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项目管理制度的监督。厅本级先后组织对公路建设、民用建筑、水务建设、内河航道整治等47个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查出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严、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工程款拨付及预付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责令有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进一步促进投资项目规范建设。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目前完成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3085个,审计项目投资额3640.02亿元,核减投资额36.82亿元。
(四)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实现新的突破。严格依法规范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把债务管理、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廉政建设等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和评价的重要方面。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以及政府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中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落实、审批事项的职责履行情况等。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参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完善“绿色GDP”综合考评体系,推动形成政绩考核新导向。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促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目前已完成对30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14.11亿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金额0.20亿元,负主管责任金额18.45亿元,负领导责任金额394.06亿元。
(五)强化民生事项审计。全区各级审计机关高度关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加大对扶贫、社会保障、“三农”、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监督检查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5个区定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自治区本级和部分市县医疗保险基金、“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等多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金额2亿多元,促进民生资金高效使用。特别是上半年,我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派出117个审计组、759名审计人员,对2015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部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存在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棚改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发现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04.23亿元,向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0起,涉案人员101人(含处级以上3人)。
(六)加大国有企业、资源环境和外资项目审计。对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促进企业严格规范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资本运作、产权交易等“三重一大”事项,揭示了重大经营决策不规范造成重大经济纠纷、重要事项未报国资委审批和备案等问题,就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审计监督,对广西农村信用社部分市县资产质量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全区金融行业规范管理,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对“美丽广西·生态乡村”、粤桂九洲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或跟踪审计,促进资源环保政策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审计署授权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等贷款项目的审计,及时发现纠正部分项目在回补资金使用不规范、挪用配套资金、项目结算多计工程量等问题,促进外资运用公证审计项目高质量完成。
(七)加强审计整改监督。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超过90%,首次将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与相关被审计单位一起接受了人大常委和代表们的询问。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已经督促整改金额18.31亿元,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市县未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享受保障待遇、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得到整改。其它各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都在整改中。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审计监督能力得到新提高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着力在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审计管理、审计技术方法方面进行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创新审计理念,进一步提升审计水平。全区审计机关积极转变审计理念,更加注重发挥审计的服务作用、保障作用、促进作用。一是实现由单纯的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审计机关除了揭示问题外,还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建议。二是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预警全过程监督转变,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重大专项资金和重大民生项目的开展跟踪审计,如对“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粤桂九洲江治理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桂中治旱和漓江补水工程等进行跟踪审计;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三是实现由侧重查错纠弊向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转变。今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4667条,被采纳3025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6项。
(二)创新审计方式,努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一是统筹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全覆盖、保重点、提质量”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全区审计项目,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整合审计内容。将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经济责任、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民生等审计项目深度融合。三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分别打造具备查核问题、分析研究、计算机应用、审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数据分析团队和审计一线团队。厅本级在对财政扶贫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等涉及全区全局的重大民生资金审计中,在坚持“五统一”组织方式的基础上,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统一编组、扁平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障了审计的独立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创新审计管理,着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健全质量控制机制。强化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各环节的责任,着力加强审计风险管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12项制度,推动审计质量规范化管理。三是着力推进地方性法规数据库建设。收集整理全区30多个部门的1万多项法规,为审计精准定性提供基础保障。四是积极配合推进审计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做好自治区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调查摸底和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四)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大数据审计应用能力。一是探索利用外部先进信息技术辅助审计。与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展合作,运用其CORS(卫星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技术、“天地图﹒广西”等地理信息平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等,取得突破性的成效。二是审计信息化支撑体系不断完善。通过金审工程建设,审计应用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等基础建设得到了夯实和完善。三是大数据审计基础不断夯实。建立数据归集和积累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了定期报送地方财政收支等相关电子数据的数据报送机制。已入库的系统数据涵盖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决算、部门财务账、工商注册登记、财政供养人员等111个预算单位、2130个年度账套数据、近3T的数据集合,为开展数字化审计分析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发了一批审计分析软件和模型。自主开发了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管理、地税审计、扶贫审计、社保审计、医院审计等方面近百个审计分析模型。五是大力推广大数据审计。深入推进“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开展跨系统、跨部门的数据集体分析,提高了审计效率,拓宽了审计监督覆盖面。比如在扶贫资金审计中,通过综合比对分析扶贫办、财政、工商、住建、公安车辆管理等行业和部门数据,发现近4万个贫困对象的建档立卡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三、着力夯实基础,审计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后四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全区审计机关自身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审计一线的党建工作,在审计组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为单位,以服务被审单位、推动“审、帮、促”为主线,与被审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审计现场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积极开展符合审计职业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践行“三严三实”。
(二)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彻底解决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坚持学原文悟原理,手抄一遍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基本教材,以“三课一查”(联合上党课、党员上党课、微党课、督促检查)为抓手,把学习教育讨论课堂由机关搬到基层“四个场所”(一个扶贫村屯、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基层联系点、一个审计组、一个教育基地),聚焦主题转作风,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我厅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学习点评会被区直机关工委作为区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观摩现场。
(三)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实行审计项目送审制、审计项目会审制、审计公开制、审计回访制,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避免审计风险。大力推动审计结果公告和政务公开,确保审计行为依法、公开、透明、规范。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自觉接受监督。修订审计厅《工作规则》,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四)抓好审计干部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审计专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案例教学、模拟实验室、审计实务培训及网络培训学习平台的推广力度,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区县级审计机关新任局长培训班、全区审计机关处级正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其它各类业务培训班共20期,参训人数达2737人次。继续与南京审计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区内外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培训,大力培养审计专业人才、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今年11月份,表彰了一批全区审计机关“查核问题能手、分析研究高手、计算机应用强手和内部管理行家里手”,进一步激发审计人员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斗志。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价值观要求,构建审计文化走廊、文化大堂、文化书屋,营造厅机关朴实庄重、文明有序、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弘扬审计精神,引领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面貌。着力打造审计系统文明单位群,积极引导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和关爱帮扶行动,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传承榜样力量,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养。完善了“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问”的关怀帮扶机制,聚焦干部职工的诉求,及时开展爱心帮扶等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了全区审计机关“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批道德模范先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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