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属企业审计监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要求,中共河池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河池市直属企业审计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企业经常性审计制度、定点联系制度、列席会议制度、协作配合机制以及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
《办法》强调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以及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开展经常性审计监督,明确了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提出大力推广大数据审计等现代审计手段,拓展审计监督广度,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审计定点联系制度、列席企业会议制度,安排审计人员定点联系企业、列席企业会议,明确定点联系人、列席会议人员工作职责、原则及有关要求;建立企业与审计机关的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并规范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以及对企业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出新的要求;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企业落实审计整改以及国资监管机构的督促指导、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考核奖惩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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