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审计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北海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北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改革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和宏观管理部门的新定位,将讲政治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召开两次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服务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2021—2025年北海市五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等15个文件,为北海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是规范办文办会工作机制,保障审计委员会协调高效运转。在内容审议方面,形成“3+N”模式,其中“3”为每年固定审议的《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文件,“N”为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需要审议的事项。在办会流程方面,明确会议筹备、组织、落实三步骤。建立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的工作机制,2020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共提交请示报告材料26份、《北海审计简报》4期,获得批示13份。
三是建立健全巡审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富有成效的监督合力。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办法(试行)》,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实现优势互补。建立信息互通和成果共享机制,巡察和审计相互支持配合,共享被监督对象有关情况,提高监督精准性;健全专业力量支持机制,2020年选派30多人次审计骨干参加巡察,同时共享审计专家库。
四是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按照修订后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出台了《北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从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三个方面对联席会议制度机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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