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第十四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决定》(桂文明〔2012〕55号),平果县审计局榜上有名,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第十四批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多年来,平果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探索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有力推动了该局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审计机关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获得了多项荣誉:2010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得平果县绩效考评同类第一名;2006年至2009年,连续4年被百色市审计局评为全市审计系统年度先进集体;2007年被百色市评为文明单位;2009年被自治区审计厅确定为全区唯一的政府投资审计示范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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