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审计整改,制定印发了《防范古树名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古树名木因灾害应急处置和保护工作。
南宁市审计局在开展江南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注重关注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发现江南区2018年登记在册的567株古树名木,因自然灾害原因损失了10株。经进一步核查,江南区未制定预防重大灾害损害古树名木的应急预案,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预防重大灾害损害古树名木的应急预案”要求不符。针对这一问题,南宁市审计局建议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保护古树名木资源的制度,规范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由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城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防范古树名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城区防范古树名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专案组和有关专家对因灾造成损失进行综合评估,提高防范古树名木灾害的应急能力。同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教育,提高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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