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贵港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既“查病”,又“治已病、防未病”,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履职尽责,耕好审计整改“责任田”
作为审计整改任务的发起者、整改成效的督促检查者,贵港市审计局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的检查督促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检查,积极跟进审计项目整改工作,健全整改台账,紧盯整改推进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性,指定科室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定期督查,加快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单位,加强上门沟通、协调、督促,研究解决办法。持续加大审计关注力度,在后续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健全机制,建好审计整改“制度墙”
贵港市委审计办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审计整改督查联动机制,建立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该《意见》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全市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改到位,改彻底。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市委审计办印发了《贵港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标准》,明确整改单位如何改、怎样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避免以承诺代替整改、以虚改代替实改、整改认定不清等情况的发生。贵港市审计局印发《关于明确审计建议的目标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审计处理意见针对性和审计建议的质量,促进被审计单位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多方借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
借人大监督之力。将审计查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人大报告,并依法依规公开审计整改结果;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工作组的跟踪监督、人大常委会上面对面质询等方式,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借绩效考评之力。推动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范围,对市直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被审计单位绩效等次评定。
借各类监督之力。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将被审计单位纳入巡察计划,放大监督效应;建立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相互贯通的协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共同落实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提升对国有企业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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