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审计厅与广西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广西资源环境审计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资源环境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贯通协同、资源共享、效能提升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督新格局,为广西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协作机制》明确,要全面强化协同联动和对接协调。广西审计厅、生态环境厅分别明确牵头处室并指定专人联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重点围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推进审计线索与执法案件双向移交、协同处置,实现监督全过程无缝衔接,有效增强生态环境监督的整体性与系统性。
《协作机制》强调,要深入推进信息共享与业务协作。依托双方专业优势,共建审计与执法信息互通平台,在审计计划制定、重大任务部署和执法督察行动中密切配合,相互提供数据、人员与技术支撑,共同提升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建立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互商机制,统一审计计划、名单审定、授权实施与结果运用流程,强化对设区市生态环境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的监督约束,提升监督权威与实效。
《协作机制》要求,要持续加强成果共享与整改联动。建立审计结果与执法成果互认互用机制,资源环境审计典型问题可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线索,执法结果可以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双方联合开展整改“回头看”和动态督查,协同研判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高层次决策建议,推动治理源头化、整改长效化,实现从“问题发现”到“治理提升”的监督闭环,全面筑牢美丽广西建设的制度基础和生态屏障。
通过强化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的全链条衔接,既提升了审计在资源环境领域的监督精准性和威慑力,也增强了生态环境执法的系统性和长效性,有效凝聚监督合力,为服务广西绿色低碳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体系后盾。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