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审计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构建高素质内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为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办法》主要内容包含总则、入库条件、入库程序、工作职责及日常管理、激励措施、附则等6章共21条,旨在通过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选拔和培养一批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内部审计能手,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强战斗力的经济监督“特种部队”后备军。
《办法》明确,全区内部审计人才库分为内部审计专家人才库和内部审计骨干人才库,主要将全区各单位、各市审计局从事内部审计实务和理论研究的优秀内审人员纳入人才库进行管理,总规模控制在400人左右。
《办法》要求,一方面,入选内部审计人才库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相应的学历要求、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各项纪律等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入选内部审计人才库应满足相关领域专业条件,其中入选专家人才库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同时具有丰富实务工作经验,在行业系统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较强的综合分析研究能力和审计成果转化能力,在开展审计领域课题研究上获得奖项,理论研究成果显著,熟悉本行业、本领域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及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能够独立承担咨询工作等两项及以上标准条件均可报名入库。
入选骨干人才库需应具有审计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担任过审计项目组长、副组长或主审,能够胜任课题研究、论文撰写,以及熟悉计算机操作,能较好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计业务、研究型审计工作,具有内部审计、内控风控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经历,在审计质量控制、整改管理等方面有丰富工作经验,或参加过国家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能力水平得到充分认可等两项以上标准条件均可报名入库。
《办法》规定了入库人才的选拔程序,主要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分级推荐方式进行,通过组织推荐、组织评审、党组审定等方式和程序,确保入库人才的质量。同时,还规定了入库人员工作情况评估、动态更新和退出机制等日常管理措施,以及调整出库的4种具体情形,加强跟踪管理,实现“能进能出”。
《办法》强调,要将内部审计人才库人员作为各单位、各级审计机关专业化审计团队的骨干力量,注重定期组织其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和技术方法创新,为入库人员学习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对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可优先推荐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审专家,对工作实绩优秀和一贯表现突出的入库人员,适时进行通报表扬。
此次出台《办法》,标志着广西审计机关在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上踏出坚实的步伐,迈上新的台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可以更加精准地培养内部审计人才,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引领内部审计人才建设的作用,为推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开创内审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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